一、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
联系人: 王会祥 电话:0760-88583992
二、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单位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
联系人:简武; 电话:025-85287261。
三、项目建设情况
1、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珠海高栏港经济区2×390MW热电联产项目。
工程地理位置:珠海高栏港经济区。
建设内容:为做好中国南海油气资源的开发, 中海油总公司在珠海高栏港建设海气上岸海管陆地终端,并制定了中海油气田的整体开发方案。为配合中海油气田的整体开发,优化当地电源结构,缓解当地供电压力,提供珠海高栏港经济区供热的稳定性,中海油总公司决定投资284936万元(静态投资),建设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珠海高栏港经济区2×390MW热电联产项目,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1)建设2套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以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电厂能源进行发电并为周边热用户供热。
(2)配套建设厂内天然气调压站及供水、排水设施,电网接入系统,环保工程等配套工程。
项目采用海水作为冷却水,采用园区淡水作为锅炉化学水水源。
2、环境影响
项目主要污染因子:大气(SO2、NOx)、水体(COD、BOD5、氨氮、pH、SS)、噪声。
项目环保措施:
(1)废气:本工程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SO2、NOx污染物产生量要远远小于燃煤电厂。燃料烟气可直接通过60m烟囱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厂内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黄茅海。间接循环冷却水取用海水,温排水排入黄茅海。
(3)噪声:选用噪声小的生产设备,同时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措施。
(4)固废:本工程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无燃煤灰渣及脱硫石膏等固废。生活垃圾环卫清运。
3、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环评单位接受该公司的委托后,通过现场踏勘、基本资料收集和工程排污情况的分析,对现状环境进行监测,对污染源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对本项目采取的废水、废气治理措施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对照国家对建设项目的环评的六项审批原则,得出本项目能否实施的环境可行性结论。
四、征询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现状是否满意;(2)对本项目的了解情况和渠道;(3)对本项目技改实施可能造成的污染的意见;(4)对本项目建设与当地经济发展关系的理解和态度;(5)对地方环保部门审批本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 填写现场所提供的公众参与调查表;
(2) 电话或邮件反映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六、公示说明
公告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提出。
公示发布单位: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0-2-3